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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说此信经是亚他那修在第四世纪,根据以前的信经及奥古

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写成的,最早曾在第五世纪的拉丁教会中出现

过,而完整的形式则要到第九世纪,那时大家都认为它是亚他那

修的作品,所以它极具权威性。但在第十七世纪时,罗马天主教

的学者Voss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于亚他那修之手,他提出亚他那修

必以希腊文著作,但此信经却流传于拉丁教会中,可见原作必是

以拉丁文写成,决非出于亚氏,而且文中并未使用亚氏最为强调

的“本体相同”(Homoousia)一词。从此无人确知此信经之作者。

   《亚他那修信经》是第一个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,也是

最好的一个。它的文词简洁、清晰,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统告白之

一,且为路德及改革宗所肯定,但如今只流传于天主教及英国国

教圣公会之中。

此信经是以诗体写成,共有四十句教条,可分为两部分:第

一部分以三位一体为主题,是依据奥古斯丁的神学写成;第二部

分则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,道成肉身及救赎。

   《亚他那修信经》在当时教会中最主要的功能有三:

   1. 在公共崇拜中使用。

   2. 作为教会教导的指引及基准。

   3. 其清楚的教义可用于扺制撒伯流、阿波林、亚利乌及犹

   提干等异端。

 

亚他那修信经

 

1. 凡人欲得救,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。

2. 此信仰,凡守之不全不正者,必永远沉沦。

3. 大公教会信仰即:我等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上帝。

4. 其位不紊,其体不分。

5. 父一位,子一位,圣灵亦一位。

6.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,同一荣耀,亦同一永恒之尊严。

7. 父如何,子如何,圣灵亦如何。

8. 父不受造,子不受造,圣灵亦不受造。

9. 父无限,子无限,圣灵亦无限。

10. 父永恒,子永恒,圣灵亦永恒。

11. 非三永恒者,乃一永恒者。

12. 亦非三不受造者,非三无限者,乃一不受造者,一无限者。

13. 如是,父全能,子全能,圣灵亦全能。

14. 然而,非三全能者,乃一全能者。

15. 如是,父是神,子是神,圣灵亦是神。

16. 然而,非三神,乃一神。

17. 如是,父是主,子是主,圣灵亦是主。

18. 然而,非三主,乃一主。

19. 依基督真道,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,均为主。

20. 依大公教,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,亦不得谓主有三。

21. 父非由谁作成:既非受造,亦非受生。

22. 子独由于父:非作成,亦非受造;而为受生。

23. 圣灵由于父与子:既非作成,亦非受造,亦非受生;而为发

出。

24. 如是,有一父,非三父,有一子,非三子,有一圣灵,非三

圣灵。

25.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,无别尊卑。

26. 三位乃均永恒,而同等。

27. 由是如前所言,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上帝。

28. 所以凡欲得救者,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上帝。

29. 再者,为求得永恒救赎,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

人身。

30. 依真正信仰,我等信认上帝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,为神,又

为人。

31. 其为神,与圣父同体,受生于诸世界之先;其为人,与其母

同体,诞生于此世界。

32. 全神,亦全人,具有理性之灵,血肉之身。

33. 依其为神,与父同等,依其为人,少逊于父。

34. 彼虽为神,亦为人,然非为二,乃为一基督。

35. 彼为一,非由于变神为血肉,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。

36. 合为一;非由二性相混,乃由位格为一。

37.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,神与人成为一基督。

38.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,降至阴间,第三日从死复活。

39. 升天,坐于全能上帝父之右。

40.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,审判活人死人。

41. 彼降临时,万人必具身体复活;

42. 并供认所行之事。

43. 行善者必入永生,作恶者必入永火。

44.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,人除非笃实相信,必不能得救。